根据加拿大移民、难民及公民部(IRCC)的标准,申请加拿大工作签证是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的。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18岁及以上的申请人,无论是主申请人还是附属申请人。该证明需要提交给加拿大驻申请人所在国的领事馆或使领馆,并由当地执法部门或司法机构出具。
然而,有一些特殊情况下,可能不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。比如,如果申请人在过去的10年内一直居住在加拿大,那么就不需要提供无犯罪证明。此外,如果申请人可以提出一个合理的解释,证明他们无法获得无犯罪记录证明,那么也可以被豁免。例如如果申请人来自一个没有中央执法机构的国家,那么他们可以提交其他补充材料来代替无犯罪记录证明。
总之,大多数情况下,申请加拿大工作签证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。但是,在具体的申请过程中,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和申请要求来判断是否需要提供该证明。需提醒的是,如果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提供了虚假的信息或未提供所需材料,将会影响其申请结果。